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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是古今中外都备受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古代,各个朝代都强调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均不放过。古籍上记载的三大特例,堪称古代反腐的“非常”之举
1.反腐从官员选拔开始
贪赃枉法,受贿藏污的腐败行为,是一种官场寄生现象。可以说,从官场诞生那天起,就出现了。西周穆王时编修的刑法《吕刑》中便指出,要防止五种执法受贿行为,即所谓“五过之疵”,可见上古三代时官场腐败已成社会问题。
针对官员腐败问题,历代都曾采取不少措施和手段,从用人角度来看,首先是选出贤能的好官,建立了一套官场“准入”制度,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注重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古人称之为“吏治”。
什么样才是算好官?古人的标准之一是有“德”,且以德为本。“清”,即廉洁,是官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廉洁的官员被古代史家称为“循吏”。为了选到循吏这样高素质的官员,在先秦时即出现了一种“察举”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推荐官员。这种察举手段,民间叫“举贤”,到两汉时,举贤已成为官员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察举”也有严格的法规,先秦时的秦国规定,如果所推荐的官员“不善”,推荐人也要治罪,在汉代则叫“连坐”。
此后,曹魏时期出现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开始的“科举取士制”,都是古代高层为了选拔到“好官”而采取的手段,特别是科举制度,最为成熟,一直沿用至晚清。
在这些常规选拔制度之外,不少朝代还结合朝情,推出一些“本朝特色”官员选拔手段。如在公元十世纪的五代十国时期,便出现了一种另类绝招 “阉割”。
此手段真可谓天下奇闻。实施这种另类选官制度是南汉,地域在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新五代史·南汉世家》记载,当时的南汉皇帝叫刘鋹(后主),相当荒*,政事全权委托当时的龚澄枢、陈延寿一班人处理。龚澄枢等人便根据刘鋹的意思,规定拟用官员均须阉割,此即史书中“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阉然后用”记载。
如此选拔官员的理论依据何在?刘鋹有这样一番解释:“自有家室,顾子孙,不能尽忠,惟宦者亲近可任。”没了生殖器的官员就不为子孙着想,不贪,忠心?显然是否定的。历史上宦官腐败一直是官场重灾区,从秦二世时的宦官赵高,到明武宗时的掌印太监刘瑾,都以敛财弄权,祸害朝政出名。
据明王鏊《震泽长语·杂论》所记,刘瑾出事后,从其家里抄出:“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其他大量财宝还未计算在内。所以,史书上称刘鋹“尤愚”。
但让官员“净身”后上岗,也不能说对反腐没一点用处,起码在防止官员生活腐化、乱搞两性关系方面,还是有作用的。
2.反腐鼓励民间参与。
汉武帝刘彻设立“刺史”提倡“打小报告”
一个不容回避的历史事实是,不论古代选拔官员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官场腐败仍层出不穷。于是古人在注重选拔高素质官员的同时,也想到预防腐败这一招,各朝都成立相当于今反贪局或监察部这样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朝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建立完备监察机构的朝代,此机构名叫“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御史大史是副丞相级别,其下还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监郡御史,地方郡县也都配备了相应的监察官员。
汉代时,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丞相同一行政级别。刘恒(汉文帝)当皇帝时,鉴于当时御史监察不力的情况,临时调派身边可信人员到下面核查,此行为称为“刺”。刘恒孙子刘彻(汉武帝)当皇帝后,觉得这做法好,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正式设立“刺史”,成为中国古代反贪史一种新型的“反腐办”。
在常规监察机构反腐外,古代还有非常手段。其中最有效的一招,是动员民间参与反腐,在“举贤”的同时,鼓励民间积极“举报”。其具体操作办法是,鼓励越级上访。刘彻在位时曾专门下诏,保障吏民的言论自由,即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鼓励基层官员、民间人士越级上书、诣阙言事。这种在非正规渠道外反映情况的行为,叫“言事变”,其实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
南北朝时的北魏也提倡“打小报告”。《北史·魏本纪第一》记载,拓跋嗣(魏明元帝)当皇帝时,于神瑞元年(公元414年)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守宰不如法,听百姓诣阙告之”。
“打小报告”这种上书行为,又叫“上奏折”。到了北宋,如此“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这样反腐奏折。《包孝肃公奏议》一书几乎全是揭露、举报官员腐败的,全书187篇,有55篇直接举报贪官污吏,当时的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明太祖)更把“打小报告”推到了极致。朱元璋除了允许越级告状、鼓励实名举报外,还支持民间进京上访。据朱元璋组织编撰的《大诰·民陈有司贤否第三十六》,不论大小官员,只要发现“私下巧立名目,害民取财”,老百姓可以联名写举报信,到京城上访。
老百姓甚至可以将贪官直接“绑缚赴京治罪”。《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中记载,押贪官进京途中,即使身上没有证明信,官员也不得阻拦,关卡要“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如果有人敢阻挡进京,“其家族诛”。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官员一旦被查出是贪官,是别想挪个地方做官的,连其儿、孙都将被“株连”,失去当官机会。
3. 反腐重在立法严惩
明太祖朱元璋惩贪 “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举贤”与“举报”,虽然可以减少官员腐败现象,但腐败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于是, “制度反腐”成为一种探索。所谓“制度反腐”,古人叫“治贪用重典”。中国反腐立法时间相当早,在《吕刑》中,便有“其罪惟均”的说法,即官员贪赃枉法,与犯人同罪。
秦国有《置吏律》、《军爵律》、《内史律》等专门针对官员的立法,严惩“不廉洁”的“恶吏”。特别是经济问题的犯罪,决不手软:“通一钱,黥城旦罪”,意思是,行贿一个钱,都要被判处在脸上刺字,再罚去修城的“黥城旦”之刑。
汉代的量刑标准是:“赃二百五十钱以上”,即免职;主政官员“盗直十金”,即判死刑“弃市”。250钱在当时还买不到一件像样的衬衫,可见处罚之重。
隋唐时,反腐的相关立法更为缜密、规范。《唐律疏议·职制》“受人财而为请求者”条规定:一般官吏受贿,“坐赃论加二等”,“即一尺以上笞四十,一匹加一等,罪止流二千五百里”;如果是握有实权大权的“监临势要”,则加重处罚,“一尺以上杖一百,一匹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
宋元两朝反腐也有特色。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宋太祖),于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下诏,官吏盗公物,据为己有的,与其他盗窃一样,“赃满五贯文者处死”。五贯钱什么概念?当时的县令月俸料钱在10至20贯(千钱),侵吞不到半月的工资就要处死,如此反腐令人生畏。即使在后来酷刑著称的《大明律》中,官员枉法“赃至百二十贯者”,仅“免绞充军”。
但在事实上,明朝惩治腐败比宋朝厉害多了,因为明朝常设“法外之法”。据清赵冀《二十二史札记》“重惩贪吏”条,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下诏, “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一般贪官罚到京师“筑城”;贪污银子60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60两银子,在当时算是笔小财。据《明太祖实录》所记,当时1两银子可以买到1石米,也就是说,60两银子可以买60石米;这等于当时最低一个级别、从九品官的年薪(俸禄)。
为了便于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广场左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就放在这里,民间因此称此庙为“皮场庙”。皮剥下来后,用草填空,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实际上,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可谓无不用其极,凌迟、枭首、弃市、族诛……当时仅“空印案”、“郭桓案”两案,朱元璋就杀了8万多贪官,后来发现,其中有不少是冤枉的。
朱元璋如此反腐,大概只有战国时的齐威王能与之相比。齐威王是狠君,曾将腐败官员“一锅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了此事:齐威王“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比并烹之”。
在这点上,历朝历代莫过于制定采用严刑峻法了。法家的创始人管子就认为“法者,天下之大道也”,而严法反腐的典型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这位贫民出身的皇帝历经寒苦,对世间的人情世故要比一般人体味得深刻得多。他曾语重心长地对大臣们说过:“朕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引酒过度。凡民之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贪污蠹害吾民者,罚之不恕。”为震慑官吏的腐败行为,朱元璋“刑用重典”,颁布《大明律》,之后更是制定了一系列更为严酷的刑律。据史记载,明代仅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诸如族诛、凌迟、挑筋以及宫墨刖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还发明了不少令人发指的极刑。可见,朱元璋对官吏腐败的深恶痛决。当然,朱元璋“刑用重典”也只是通过杀一儆百,“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以重典为手段,其目的还是教育各级官吏和百姓民众,使全国的臣民畏法、守法,最终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维护政权。
反腐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对官吏的严密监察了。
最早的监察专员应该是刺史了。西汉武帝时,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汉武帝为每州亲自指派一名刺史,并给于他们相当大的权力,以对所辖地区的地方官员进行考察监督。武则天、朱元璋都曾鼓励民众赴京告奸,鼓励打小报告,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承认民众拥有监督制约官官府的权力,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还有唐代的魏征犯颜直谏,明代中后期的东西厂特务机构,这些都是各个朝代对官吏监督的不同方式。
而在监察制度建设上,做得成绩突出的还得算朱元璋了。在中央,设置了与六部品秩相齐的都察院,这可是一个集组织、纪检、公安、司法于一身的特设机构,在地方,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 “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正是在这种制度和机制下,监察官吏成为明朝政坛上一支活跃的重要的政治力量,涌现出不少优秀的监察官员。如洪武时期御史韩宜可劾丞相胡惟庸;嘉靖时期给事中吴时来,御史王宗茂、邹应龙劾内阁首辅严嵩、严世藩父子;天启时期左副都御史杨涟劾“九千岁”大太监魏忠贤,都是明代监察官弹击奸恶中最著名的事例。
接下来说说“倡廉”。儒家历来推崇廉政,所谓“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晋书》曰:“王道治本,经国之务,必先之以礼义,而致人于廉耻。礼义立,则君子轨道而让于善;廉耻立,则小人谨行而不*于制度。”所以,中国古代的吏治中,特别强调“廉者,政之本也”,因而也就形成了丰富的廉政思想。
在封建社会,国家的治乱兴衰与最高统治者有着直接的关系。唐末的罗隐曾列出了明君的四大标准。第一,仁德的标准。罗隐认为,君主之所以高贵,不仅在于君主的地位和权力,更重要的是君主的仁德,君主不仅是政治权力的代表,而且应该是道德的表率。第二,奢与俭的标准。他认为,只有节俭的君主才能节制私欲,实行德政。第三,敬与慢的标准。“以敬理国则人和,以慢理国则人殆'。第四,用贤的标准。君主的个人能力是有限的,必须依赖贤臣的辅佐才能致治。从根本上讲,在这种封建君主专制下,君主自身的素质就成了整个国家廉政建设的保证。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因此对官吏的廉政教育尤为重要。首先在官吏的考核选任上,各个朝代都很重视考核内容和选士的标准。从察举制考核“孝廉、廉吏”等科,到九品中正制的“举贤良方正”等等,都十分强调官吏的廉政素质的培养。以科举制为基础的文官选拔制度也是古代官吏选任的一大创举。在这种考核的过程中,封建统治者始终都在给官吏灌输着为官廉洁清明的思想。如克己奉公,慎独自律;又如廉洁守正,淡泊物欲;再如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正是如此的廉政文化熏陶,历史上不乏清正廉洁的官吏。岳飞“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的信念;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清代廉吏于成龙,三国淡泊宁静的诸葛亮,宋代青天包拯等等。
封建王朝的“反腐倡廉”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是由其专制主义的制度本身决定的。“人求多闻善败,以鉴戒也”,我们应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我党新时期严惩腐败行为,倡导廉政文化提供借鉴,内外兼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加强民主监督,最终在全社会形成廉正清明的良好氛围。
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的意思?
中国:多尔衮?
多尔衮,满洲最勇敢的勇士,清王朝正式建立时最大的功臣,顺治即位后满朝最大的统治者。
在清朝移都北京后。多尔衮忠心耿耿,为顺治处理好了一切事物,同时也自私的将自己在朝中的势力扩张到了最广,豪格被他杀了,边疆的民族不和也被他处理好了。
多尔衮其实已经成为大清真正的统治者,要想取得皇位易如反掌。但就在此时,却因为他对于大玉儿(谥号:孝庄)的爱而使他的夺权计划一拖再拖。
因为大玉儿的儿子就是当时的顺治皇帝,多尔衮要夺权,顺治就得下台,而顺治是大玉儿的儿子,让他下台又会伤他最喜欢的女人的心。而伤他最喜欢的女人的心,他就得不到他最心爱的女人的爱。
多尔衮在这种乱如麻丝的矛盾中难以解脱。但是,最终是爱情战胜了权欲。对于唾手可得的皇位他一直迟迟没有去拿,而是为了自己的爱情而牺牲了皇位。
外国:温莎公爵
温莎公爵即英国的爱德华八世。?
英王爱德华八世出生于1894年6月,是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王后的长子。按照王位继承法,1910年被立为英国王储。下一年,又受封为威尔士亲王。王储不但鼻高嘴阔,天庭饱满,眼神里透出一股王气,一脸富贵相,而且身高体壮,健如奔马,一反英国王室历代王储体弱多病的积弊。
一战爆发后,20岁的王储不因贵而娇,主动服役参战,任为陆军参谋,在法国战壕里摸爬滚打,出生入死,屡立军功。
战后,王储代表英王遍访欧美各国,深得各国政界领袖好评。王储更兼体恤下情,常常便装简从,出巡街头厂矿,关照劳工生活,体会无家可归者的痛苦。英国人深为大英帝国有一个好储君而骄傲。不过,在欣慰之余,英国人也发现未来君主有一个大毛病,就是对宫廷礼仪熟视无睹,全然不顾。 泰晤士新国王登基不到一年,就在1936年11月提出要与辛普森夫人互结秦晋。英国王室、政府、议会两院大惊,按照王室遴选后妃的惯例,这万万不可!
英国首相鲍德温代表政府、王室、议会提出:英国不能接受一个美国人为王后,国王只能在王位和辛普森夫人之间作选择,如一定要与辛普森夫人结婚,就必须辞去王位!爱德华八世经过几天考虑,作出决断:坚辞王位,与辛普森夫人结婚!
几天以后,英国政府新闻发布官郑重宣布;英王爱德华八世已签署退位文件,议会已批准国王的退位要求!这真是天下奇闻:大英国王果真为一个女人辞去了王位! 1936年12月12日,爱德华八世正式卸任,其弟约克公爵继位为王,称号乔治六世。
43岁的爱德华八世辞去王位后,受封为温莎公爵。不久,即与辛普森夫人在法国顺利成婚。二人婚后,双宿双飞,恩爱无比。公爵被任为英国驻法军事代表团成员,参与军机。
法国败亡后,公爵携带夫人转往西班牙。后来被任为大英帝国巴哈马总督,于1940年7月远渡重洋赴任。1972年,温莎公爵无疾而终,老死泉林,享年78岁。?
历史上其他爱江山不爱美人的皇帝还有爱德华 纣王 夏桀 周幽王 顺治皇帝 汉成帝 李密等等。
白话译文:
去寻求天下的奇闻壮观,以便了解天地的广大。
世上奇妙雄伟、珍异奇特、非同寻常的景观,常常在那险阻、僻远。
出处:
“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出自宋代文学家苏辙的《上枢密韩太尉书》。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出自北宋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
原文:
上枢密韩太尉书
辙生十有九年矣。其居家所与游者,不过其邻里乡党之人;所见不过数百里之间,无高山大野可登览以自广;百氏之书,虽无所不读,然皆古人之陈迹,不足以激发其志气。
恐遂汩没,故决然舍去,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过秦、汉之故都,恣观终南、嵩、华之高,北顾黄河之奔流,慨然想见古之豪杰。至京师,仰观天子宫阙之壮,与仓廪、府库、城池、苑囿之富且大也,而后知天下之巨丽。
白话译文:
我出生已经十九年了。我住在家里时,所交往的,不过是邻居同乡这一类人。所看到的,不过是几百里之内的景物,没有高山旷野可以登临观览以开阔自己的心胸。诸子百家的书,虽然无所不读,但是都是古人过去的东西,不能激发自己的志气。
我担心就此而被埋没,所以断然离开家乡,去寻求天下的奇闻壮观,以便了解天地的广大。我经过秦朝、汉朝的故都,尽情观览终南山、嵩山、华山的高峻,向北眺望黄河奔腾的急流,深有感慨地想起了古代的英雄豪杰。
到了京城,抬头看到天子宫殿的壮丽,以及粮仓、府库、城池、苑囿的富庶而且巨大,这才知道天下的广阔富丽。
原文:
游褒禅山记
于是余有叹焉。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
白话译文:
对于这件事我有所感慨。古人观察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所得益,是因为他们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广泛。平坦而又近的地方,前来游览的人便多;危险而又远的地方,前来游览的人便少。
但是世上奇妙雄伟、珍异奇特、非同寻常的景观,常常在那险阻、僻远,少有人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意志的人是不能到达的。(虽然)有了志气,也不盲从别人而停止,但是体力不足的,也不能到达。
有了志气与体力,也不盲从别人、有所懈怠,但到了那幽深昏暗而使人感到模糊迷惑的地方却没有必要的物件来支持,也不能到达。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上枢密韩太尉书》:
宋仁宗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苏轼、苏辙兄弟随父亲苏洵去京师,在京城得到了当时文坛盟主欧阳修的赏识。嘉祐二年,十九岁的苏辙与兄苏轼同中进士。苏辙在高中进士后给当时的枢密使韩琦写了一封信,这就是《上枢密韩太尉书)。
这是一篇干谒文,文章着重阐释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者气之所形”,同时表达了对韩琦的仰慕之情及拜见之意,但在表现仰慕韩琦时,苏辙行文中没有流露出攀高枝、求高 官的意思,只是将求见高人心切。盼望高人指点以达养气目的的内心表露出来了,文辞恳切,才华毕显。
《游褒禅山记》:
从文章后面有“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字样,据此可知这篇名文是作者在宋仁宗(赵祯)至和元年即公元1054年写的。当年4月,王安石从舒州(今安徽潜山县)通判任上辞职,在回家探亲途中游览了褒禅山,同年7月以追记形式写下此文。
作者叙述他和几位同伴游褒禅山所见到的景物,以及游山经过,并以此为喻,说明要实现这大理想,在研究学问上要“深思而慎取”。我们知道,王安石是主张变法的,青年时他就有志于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但他也认识到,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必将遇到重重阻碍,要成功,“志、力、物”缺一不可,但“物”与“力”不可强求,一个人要想为社会有所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尽吾志”。“尽吾志”思想正是王安石后来百折不挠实行变法的思想基础,也是他文章应“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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