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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2002年4月29日,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在邀请李希光做了一期访谈节目。谈到网络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李希光提出了“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观点。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言辞激烈的争论,但是随后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该资料将是判断邮箱服务归属的标准。9月26日中国***团中央所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成立了游戏专业委员会,并决定在今后一年里,建立中国青少年全国游戏玩家俱乐部,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5月18日,实行全站实名制的网站出现。
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通信管理局将对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敦请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24时前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被关闭。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网实施实名制,并成为中国教育部对中国高校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至2005年3月,以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仅限实名制校内交流平台的转变。
2005年7月20日,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对腾讯开展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进行整理,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而此时正好媒体报道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情况,因而腾讯的这一举措被广泛看作是“中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华网称从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国深圳警方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将对BBS、BBS的版主进行实名登记,并校验身份证号码。8月5日中国文化部、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稿称为防止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中的杀怪练级,要求“PK类练级游戏(依靠PK来提高级别)应当通过身份证登陆,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陆进入”。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2007年3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消息称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被媒体认为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国已经有博客服务商推出全站实行实名制注册的博客网站。
2007年5月28日,中国有网站已实行实名制三周年。
2007年8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制。互联网协会和多家互联网厂商将逐步引导、鼓励博客走向实名制。 新浪、搜虎、网易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协会的牵头下共同签署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互联网协会希望通过厂商的规范作用,鼓励、引导博客作者逐渐走向实名制。此外,《公约》还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制定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
2008年1月,“两会”召开,网络实名制立法进程启动,再度引起关注。先是1月底,宁夏、甘肃两省推行版主实名制。之后,吉林省也宣布要搞版主实名制,并明确跟帖一律先审后发。2月15日,公安部机关报《人民公安报》刊发长文,首次确认要在全国推广版主实名制。2月18日,重庆市成为第四个公开宣布推广版主实名制的省市。2月19日,北京市宣布年底前实现全市网吧上网登记实名制。这些地方的实名制先行之举,表明大范围的网络实名制渐行渐近。
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09年1月,某网开始执行IA实名机制标准;IA实名机制标准是一种绝对实名机制,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2010年4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林永青: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
2010年4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讲专题讲座,主讲人是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他从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现状、互联网发展趋势和面临的主要挑战、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等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在这次讲座中,国新办首次透露此前已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并称取得实效,同时,这也是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 B 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规定了2014年将完成的28项任务,包括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等。
2015年至2018年是《规划》的重点推进阶段:修订或制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标准体系;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其打造为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用服务的窗口;率先推动法院、教育、住房建设、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信用合作初见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为什么办张银行卡必须要本人的手机实名制?
网路实名制弊大于利例子,不要网上已有的
实名制会导致个人隐私被公开(身份证、地址、购物资讯等),个人资讯有很大安全隐患
言论受到限制(现实因素干扰)
网路资讯成本增加
网路实名制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就已一个非常简单例子吧,我们在网上看到一些论坛或者帖子想发表自己的看法,当我们回复的时候显示要注册使用者才可回复,这样下来,必然有所限止我们广大网民的热情,网路应当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对于弊端就是我们所说的网路所产生的不健康因素,规结到底是一个人的文化素质问题,国民的素质提高了,少了一害群之马,我想更多的我们还是会看到好的一面,网路规节到底也是一种文化渲染的媒介,所谓的利弊也是我们思想从某一角度的共同认知.
网路实名制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呢?利大于弊,网路出现发展至今已经逐渐脱离了其虚拟的特点,而是成为人们生活交流必不可少的媒介,应该推行网路实名制,利于人们在网路上的联络交流。 检视更多答案>>
网路实名制利大于弊吗?嗯 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辩论赛:“网路实名制弊大于利”,这是辩题,求高手指教!多从个人的角度来想 于是有了以下的观点:
1.网路实名制会让我们的个人资讯暴露 让我们的网路安全受到影响
(这是网路实名制的一大硬伤 但是对方会说网路实名制就是用来维护我们的安全的 而这些问题也是本来就存在的 这个时候可以把他们引导第二点)
2.目前网路实名制是不完善的 国家没有这么一个系统的法律让网路实名制能够好好地实施 现在实行这种方法无疑不适合中国现在的网路环境(这个时候对方会提出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不断进步中完善的 这个时候不要做过多纠缠 可以让对方举出例项或者自己补充例子)
3.在网路上不可能有真正的实名 不法分子可以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资讯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也是一大硬伤 可以在这个地方多做文章)
网路实名制真的利大于弊吗
想法是好的,但是不是现实的,如果人们都去追求真实,就不会有这么发达的网路世界了。
网路实名制的利弊?网路实名制,是有现实需求的!
最显而易见的,也是大家最津津乐道和吐槽的,并且坚持以阴谋论来概述的,国家监管!
这个网路监管,监管的是见不得阳光的人和组织,作为安稳过日子的平头百姓,不抢劫不走私不做间谍,真没必要抬头去仰望这个你蹦三尺高都碰不著的线,你的言论不涉及机密、反统治,仅仅是抱怨一下,国家没这个闲时间请你喝茶的。
有了这个实名制,那些想要在在体制内做些出格的事儿的人来说,违法的成本增加了,且实名制所带来的快速定位也势必会让他们三思而后行。
2. 网路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路道德水平。
“在网路世界里,没人知道萤幕另一端坐的是不是一条狗”,网路是很虚拟的,使用者多是匿名的,这也就培养了一大批频繁换马甲的键盘侠。很多时候,在一些事件并不明朗的情况下,网路上的匿名水军就给事件定了性,继而在招来更多的不负责任的评判,这些都是不问责的,因为没人知道这是谁在说。
实名制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虚拟世界只是暂时为人们提供宣泄空间,但人总归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实名制能让网际网路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在这样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人们的网路生活会更加理性和生动。所以网路实名制非但不会成为大家交流的障碍,反而让大家更加亲切友好的气氛交流和生活。同时也会有效阻止那些谩骂攻击行为,也可很好杜绝垃圾资讯的泛滥,从而净化了网际网路环境。
3. 把实名制应用到网路游戏中,可有效保护青少年。
辩论 网路实名制弊大于利,这是我们的立场,请教一下,谢谢虽然我认为,网路实名制利弊参半,但是,既然是辩论赛,既然分到这个立场,就不得不好好分析一下,弊在何处,为啥弊大于利
首先,现实中,一大弊端,个人隐私资讯容易泄漏
虽然对方可以说,隐私泄漏不仅仅是网路上有,现实中更多
虽然对方还可以说,现在容易泄漏,不等于以后也依然如此
但是,就目前来说,网路泄密,比现实中要来的容易的多
因为就目前的网路技术来说,木马什么的一大堆,并不是人人都能懂得完全防范的
——然后,交给很多正规部门的个人资讯都会泄露,更不用说交给网路了……
因此就目前来说,在技术更加完善之前,在网路安全的意识、技能更加普及之前,隐私资讯泄露,是网路实名制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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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既然zf的信访单位,都允许匿名举报,那么,网路非实名,就有其存在的理由……
网路实名了,就令许多言论,大家就会有更大的顾忌,而不再发表了
网路,本是一个资讯传播的方式,虽然假讯息也很多,但是,网路总算是个让人有个说话的地方
网路完全实名了,等于言论受到彻底的监视——至少至少,在群众心理上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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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有些时候,上网就是为了看“陌生人”的话
网路上的人,往往因为彼此不认识,所以有些话说了比较没有顾忌,真实想法反而容易得到表达,情绪可以得到宣泄
比如那些明星,在现实中总是被人追的躲躲藏藏的,好容易网路可以看看,真实的评价
对于普通人,也是如此,有时候就是需要不表露身份
如果需要表露真实身份的,自然会有表达真实身份的方式
但是,如果硬性要求网路实名制,那么,网路的这个功能就被剥夺了……
因此,网路实名,可以有,但别强求。
愿意实名的,或者某些地方需要实名更好的(比如现在,网路考试报名,就必须是实名)——这些地方,实名,好
但是,网路实名制,硬性规定下来的话,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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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实中,我的看法是,有些地方该实名的,可以要求实名(比如前面说的网上考试报名)
但是,大部分地方,还是不要实名的好
也就是说,实名制,在特定范围内进行
全网路实名制,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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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补充:
哎,看你近来都没上线呢
5天没上线了,莫非,我回答时,你们已经辩论完了?
网路实名制的利与弊?利在犯罪份子要上网的话很容易找到他并捉到(犯罪份子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上网那也是笨贼)弊在你的一言一行,所有的动作都在别人的掌握之中。有可能将没有隐私可言。那我觉的太可怕了/
网路实名制的利弊何在用最简单的方式思考:利,有利于控制言论自由,有利于相关部门抓人;弊,有弊于言论受到控制,有弊于被送进监狱。最低层人民群众的想法就是这样的。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银行卡实名制是为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维护持卡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对银行卡支付的信心。
实名制,是近几年出现的身份认证制度。办理、经营某项业务时,应提供能证明个人身份的真实证件或资料,并填写真实姓名。最初采用实名制,从青少年网瘾,然后开始试水。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各种虚拟身份的交易越来越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实名制逐渐成为社会管理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措施,其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网络安全,甚至在保护人民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其对个人隐私的可能侵犯需要社会管理者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实名制发展历程:
2014年,中央发布《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的意见》,其中第16条明确指出,要建立诚信发布制度。鼓励各地区、各部门依法依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色黑名单制度。那些遵守诚信的人将被列入红色名单,那些失信的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年9月,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规定电信企业(包括手机转售企业)应严格执行手机用户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当年,工信部组织1.2亿电话用户进行电话补充实名登记,实现了所有电话用户的实名登记。
2017年1月19日,中国联通完成普通用户实名注册。拒绝登记的人将被停职。
2018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欺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实名认证,继续巩固手机用户实名注册的有效性”。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
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六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扩展资料:
一、银行存钱实名制的实行途径:
1、以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二、银行存钱实名制的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落实账户实名制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和匿名账户;建立个人银行账户的跟踪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变动情况;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及责任制,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和检查。
各银行应加强对存款人的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存款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不正当使用银行账户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存款人,银行有权实施更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逐步实现同一存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在行内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账户下办理多种银行业务。
在严格遵守对存款人身份认证基本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对不同的存款人确定差别身份认证标准,并按照账户余额、交易频率、交易金额及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存款人开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开户银行。
百度百科-储蓄存款实名制
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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