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

网上有关“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商法与民法的区别有七点,分别是: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2、调整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

3、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营利性主体即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复合性;商事关系尽管有人认为包括商事财产关系和商事人身关系,但从实质上讲商事人身关系是依附于商主体法律人格的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广义上的财产关系,因而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具有单一性;

4、主体范围不同。民事法具有适用主体广泛性的特点,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公众。商法则具有适用主体限定的特点,仅适用于商主体;

5、法律责任制度不同。民法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商法除过错责任原则外,还大量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6、具体规定不同。以日本民法和商法的规定为例:日本民法上规定的代理采取显名主义,而日本商法上可以隐名代理;在民法的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仅仅就委托事项有代理权,但商法中只要有代理权存在,代理人就可以根据情况扩大其范围;民事债权的消灭时效是10年,而商事债权的消灭时效是5年。民法上禁止流质契约,而商法上为担保商事债权认可流质契约;民间金钱借贷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商人间的金钱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贷款人可以请求法定利息;

7、经济基础不同。民法产生的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有商品经济就应当有法律,就应当有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商品经济必须有两个存在条件:

(1)由于社会分工是每一个社会主体都不能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所有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成为必要;

(2)由于财产分属于不同的人所有,使每个人都能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而必须承认对方的财产所有权,并进行等价劳动相交换。与此适应,就产生了所有权制度和合同制度。而商法产生的经济基础则是市场经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日本历史上的两次改革是大化改新和明治维新。

一、大化改新

645年,即为大化元年。 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颁布《改新之诏》,正式开始改革。

大化改新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废除皇室和贵族的私有土地和部民(部曲),收归国家,是为公地公民。对大夫以上高官贵族赐予食封;

2、改革统治机构,建立京师和地方行政机构(国、郡、里),设置关塞、防人(戍边军)及驿站,各置职官;

3、造户籍、记账(赋税簿帐),施行班田收授法。凡田长30步、广20步为段,10段为町;

4、改革税收制度,施行租庸调新税法。

二、明治维新

明治维新,是指19世纪60年代末日本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冲击下所进行的,由上而下、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全盘西化与现代化改革运动。

明治维新的主要内容:

1、政治改革

1869年6月,明治政府强制实行“版籍奉还”、“废藩置县”政策,将日本划分为3府72县,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且天皇一切权力集于一身。

社会体制方面,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皇室亲缘关系者改称为“皇族”。

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幕府的幕僚,大名的门客等改为“士族”,其他从事农工商职业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四民”平等,各等级间允许相互交往,但仍存在等级之分;

为减轻因“版籍奉还”而连带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公债补偿形式,逐步收回华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禄;此外亦颁布武士《废刀令》,以及建立户籍制度基础的《户籍法》。

2、军事改革

军事方面,改革军队编制,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海军编制;并于1872年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

一般服役3年,及预备役2年,后来一般役及预备役分别增至3年及9年,总计12年。1873年时,作战部队动员可达40万人。

此外明治政府亦发展国营军事工业;到了明治时代中、后期,军事预算急剧增加,约占政府经费的30%~45%,实行军国主义,武士道精神。

3、交通方面

改善各地交通,兴建新式铁路、公路。1872年,第一条铁路——东京(新桥)至横滨(樱木町)间铁路通车;到了1914年,日本全国铁路总里程已经超过7000公里。

4、司法方面

仿效西方制度,于1882年订立法式刑法,于1898年订立法、德混合式民事法,于1899年订立美式商法。

5、宗教方面

基于政治理由,政府大力鼓励神道教,因为其宣扬忠于天皇的思想,对天皇统治国家有一定的帮助。同时亦容许其它宗教的存在,1873年日本取消基督徒传教的禁令。

6、教育方面

设立文部省,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发展近代资产阶级性质的义务教育,将全日本划分为8个大学区,各设1所大学,下设32个中学区,各有1间中学,每1中学区下设210小学区,每一所小学区设1所小学,总计全国有8所公立大学,245所中学,53760所小学。

扩展资料:

两次改革的历史意义:

1、大化改新

大化革新解放了部分生产力,完善了日本的统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国家发展方向。大化改新为日本确立了一套在当时颇为先进的管理体制,使日本社会环境稳定,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为以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是日本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2、明治维新

明治维新使日本迅速崛起,通过学习西方,“脱亚入欧”,改革落后的封建制度,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利用日趋强盛的国力,逐步废除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摆脱了沦为殖民地的危机,成为亚洲唯一能保持民族独立的国家。

百度百科——大化改新

百度百科——明治维新

关于“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hzjyqz]投稿,不代表金永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zjyqz.cn/jyan/202507-8034.html

(9)
hzjyqz的头像hzjyqz签约作者

文章推荐

发表回复

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hzjyqz的头像
    hzjyqz 2025年07月26日

    我是金永号的签约作者“hzjyqz”

  • hzjyqz
    hzjyqz 2025年07月26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商法与民法...

  • hzjyqz
    用户072612 2025年07月26日

    文章不错《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内容很有帮助